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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做好省上市文化企业后备资源库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4-02      点击量:10338
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,省属国有文化企业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鄂发〔2018〕30号)和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》(鄂政发〔2018〕17号)精神,经商省上市办,决定建立省上市文化企业后备资源库,遴选一批竞争力较强、盈利水平较好、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文化企业入库,扶持具有上市潜力的优质文化企业加快上市进程,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在湖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,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,主营业务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,行业类别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(2018)》,从事文化产业开发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,且纳入文化产业统计范围的文化企业均可申报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,经营合法合规,信用记录良好,近2年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。企业自身有明确的上市要求和意愿,拟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。

申报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1.企业入选首届“湖北文化企业十强”、“湖北十大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”、“湖北十大文化产业品牌”;

2.高新技术企业,2018、2019两年连续盈利,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,或2019年盈利,且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;

3.行业领域的优势企业,主营业务或产品在细分市场行业占有率排前10名,或已有股权投资机构投资,且最后一轮投资者估值不低于5000万元;

4.其他企业,2018、2019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1000万元,或2018、2019两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1000万元,或2018、2019两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亿元。 

三、申报方式及程序

各市州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负责组织本地区、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。

(一)线上申报

省上市文化企业后备资源库申报实行网络申报(网址:www.hbwhcyw.com,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入口),并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。网络版与纸质版申报材料须完全一致。

(二)初步审核

各市州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对本地区、本单位的申报企业审核把关。重点审核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,相关材料数据是否真实等,并于4月23日18:00前登录湖北文化产业网完成网上审核。

(三)正式申报

市州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向省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报告(包括审核工作组织情况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、审核意见等内容),并加盖公章。

四、申报材料

(一)申报企业登录申报系统后,下载《湖北省上市后备文化企业申报表》,并按要求填写,加盖公章后,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。

(二)申报企业将满足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,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。

(三)申报材料必须齐全、客观、真实。申报书包括企业申报表、相关证明文件等,根据材料清单(见附件1)按照顺序装订成册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上市文化企业后备资源库的建设工作,及时将申报通知下发文化企业,按照符合条件企业“应入尽入”的要求,做到不遗漏、全覆盖。要充分发挥发改、科技、经信、文旅、广电特别是金融局(上市办)等单位的积极作用,共同做好申报工作,同时会同统计部门确认申报企业为文化企业。鼓励基础条件良好的市县建立市、县二级上市文化企业后备资源库。

2.加强指导,加大扶持力度。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上市后备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,协调相关部门优先支持文化企业改制上市工作,优先为文化企业搭建与境内外相关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平台,帮助企业加强专业人才培训、提供上市指导、业务培训等。

3.按照要求,及时申报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申报要求,将推荐报告、申报书纸质文本(一式两份)、相关情况汇总表等申报材料报送至湖北文化产业网(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湖北美术学院1号教学楼2楼,联系人:林森、陈善文;联系电话:027—88712823,88712833),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: hbwhcyw@qq.com。省上市文化企业后备资源库申报系统于即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18:00对申报单位和审核单位开放。材料报送工作请于4月30日前完成,逾期申报不予受理。


    附件:

    1.申报材料清单.doc

    2.湖北省上市后备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.xlsx

    3.湖北省上市后备企业财务情况汇总表.xlsx

  


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 

2021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