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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做好2023-2024年度省上市文化企业后备资源库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7-06      点击量:4225
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,省属文化企业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鄂发〔2018〕30号)和《关于支持文化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鄂文产办文〔2022〕2号)精神,切实加强上市文化企业后备资源库的动态管理,经商省上市办,决定开展2023-2024年度省上市文化企业后备资源库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范围

在湖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,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,行业类别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(2018)》,从事文化产业开发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,且纳入文化产业统计范围的文化企业均可申报。2021-2022年度省上市后备“金文种子”“银文种子”“文瞪种子”文化企业须按照本次申报条件重新申报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,经营管理合法合规,信用记录良好,近2年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,企业自身有明确的上市需求。申报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1.历届“湖北省文化产业品牌选树”入选企业;

2.省级上市后备“金种子”“银种子”企业;

3.高新技术企业,2021、2022两年连续盈利,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,或2022年盈利,且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;

4.行业领域的优势企业,主营业务或产品在细分市场行业占有率排前10名,或已有股权投资机构投资,且最后一轮投资者估值不低于5000万元;

5. 2021、2022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1000万元,或2021、2022两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1000万元,或2021、2022两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亿元的企业。 

三、申报方式及程序

各市州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省属文化企业负责组织本地区、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。

1.线上申报

省上市文化企业后备资源库申报实行网络申报(网址:www.hbwhcyw.com,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入口),并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。网络版与纸质版申报材料须完全一致。

2.初步审核

各市州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省属文化企业对本地区、本单位的申报企业审核把关。重点审核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,相关材料数据是否真实等,并于7月31日17:00前登录湖北文化产业网完成网上审核。

3.正式申报

市州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省属文化企业向省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报告(包括审核工作组织情况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、审核意见等内容),并加盖公章。

四、申报材料

1.申报企业登录申报系统后,下载《湖北省上市后备文化企业申报表》,并按要求填写,加盖公章后,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。

2.申报企业将满足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,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。

3.申报材料必须齐全、客观、真实。申报书包括企业申报表、相关证明文件等,根据材料清单(见附件1)按照顺序装订成册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上市文化企业后备资源库的申报工作,按照符合条件企业“应入尽入”的要求,做到不遗漏、全覆盖。要充分发挥发改、科技、经信、文旅、广电、金融局(上市办)等单位的积极作用,共同做好申报工作,同时会同统计部门确认申报企业为文化企业。

2.加强指导,及时申报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申报要求做好企业申报指导工作,按要求将推荐报告、申报书纸质文本(一式两份)、相关情况汇总表等申报材料报送至湖北文化产业网(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68号出版文化城C座7层,联系人:张永青、刘明刚;联系电话:027—88712823,88712833),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: hbwhcyw@qq.com。省上市文化企业后备资源库申报系统于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17:00对申报单位和审核单位开放。材料报送工作请于8月8日前完成,逾期申报不予受理。

 

附件:

1.申报材料清单

2.湖北省上市后备文化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

3.湖北省上市后备文化企业财务情况汇总表

 

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3年7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