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1-25
本公司由黄敏(占比30.00%)、刘兵(占比30.00%)、周杰(占比20.00%)、董绍壬(占比15.00%)、陈永明(占比5.00%)出资设立。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视剧制作;音像制品制作;电子出版物制作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电影发行;电视剧发行;电子出版物复制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文艺创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图文设计制作;平面设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